我是2008年离婚,09年9月再婚,想离婚。想问下,离婚后,孩子归我,我能为孩子争取多少利益
更新时间:2010-07-12 11:03:59
问题描述:
我是2008年离婚,无孩,09年9月再婚,现在丈夫婚前有一男孩,判与前妻抚养,每月付生活费,我们婚后生有一女孩,现在哺乳期。在婚后,我们时常为很多事争吵,基本没有感情,孩子出生后,丈夫对待前一孩子和现在我们孩子不一样,重男轻女,甚至在孩子哭闹时还重手打骂孩子(孩子两个月)。我觉得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想离婚。
现任丈夫婚前有房,婚后我们还没有建立太多共同经济,我是外地人,有工作无房。想问下,离婚后,孩子归我,我能为孩子争取多少利益,怎么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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