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孩子的无意碰撞事件
更新时间:2010-07-11 15:29:23
问题描述:
中午孩子们正在洗手准备吃饭,两个孩子洗完手回位子的过称中,走后面的男孩肩膀不小心碰到前面女孩,女孩子惯性往地上一坐便骨折了,教师第一时间边通知两孩子家长来园,边将女孩送进最近医院。确认孩子骨折后,家长与园方协商,先由女孩家长拿出医疗费给孩子治疗,最后用发票可以报孩子的意外伤害险赔偿金。事后三个月,女孩子恢复如初来园,其家长除了拿到意外险赔偿金后,又提出要治疗期间的车费、误工费、营养费一共3000元。我想知道这笔费用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应该谁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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