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0-07-11 19:51:3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一房产是我婚前自行购买的,因去年家里出了点事急用钱,我和爱人将房产抵押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以个人名义借款给我们(所谓的中介公司其实是放高利贷的公司)。当时签了借款合同,写了借据并摁了手印(夫妻俩人共同签字)。并通过公证处出示了强制执行书。当时的借款期限是一个月(合同上没注明利息,但私下说百分之六。
没想到过一个多月后中介公司私自把我的房子过户给了别人,并把房屋内所有东西强行搬走,我是过了好几个月后才知道此事,原来爱人还没还清借款和在中介公司的逼迫下和当时的出借人签了房屋转让合同书,中介公司竟然无视我的存在,把房子过户给了别人。1)我不知道房产局是如何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是我,就凭我爱人签字他们能过户?根据有关规定即使我不签字应该也有公正过的委托书才能过户。2)另外他们强行搬走我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构不构成刑事犯罪?请律师给予法律上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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