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所有费用与药费应由谁负担?受害者能定为工伤吗?
更新时间:2010-07-10 16:56:12
问题描述:
在本单位职工医院正常职工体检,我自身没有检查出任何病来,医院抽血时、针扎到血管后马上赶到手腕处麻痛,事后针眼到手掌处麻胀酸痛,经到各大医院专家检查定位正中神经卡压,本医院承认事实存在、第一次帮我买了营养生精的药,还让我休息,可是病情不见好,现在还要到北京进一步看病和治疗、本医院院长有点向外推,请问算医疗事故吗?受害人应该项哪里讨个公道?我应该找出事地点和最高领导解决对吗?是否应该给受害人看病?所有费用应该单位医院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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