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构成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0-07-09 02:20:18
问题描述:
湖南平江人何江在2008年2月在金竹镇注册一家食品加工厂,开始我们多家供货商向他供货,最初支付现款,在取得信任后,在08底先后介绍三名同乡让我们为其供货,没多久就开始欠款,并写有欠条,有时我们向他们要款时,他们就以各种理由巨付或少付,在10年6月1-4日先后逃逸,不知能否告他们诈骗罪,若公安不立案怎么办。【供货商有9家,欠款约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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