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暖气漏水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
更新时间:2010-07-09 14:04:15
问题描述:
去年3月,我租住了一套新装修的住房(据该房房东说房子是2月才交接的,装修了一个月就租给我了),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1500,押金1500元!11月,暖气开始试供应,由于加压卧室暖气排气阀被顶出,导致房屋的墙面,地板等受损,我给物业打了电话,.物业派了人来把总阀关掉,并对当时屋内情况拍了照,后来暖气公司的人来,先装了个了新的排气阀,由于我不是业主,所以当时物业和暖气公司让我通知业主!房东来后找到物业,暖气公司和开发商.房东说那个原来的排气阀是证物,怕我弄丢就把它拿走了.这件事我就没有再参与.直到今年1月,房东打电话说他要卖房叫我找房,我于3月10日把房屋钥匙,门卡,等等交还,他说忘了有押金没有带钱,所以给我写了张条,上面说明周末来退还我的押金和房租(剩余10天,共计500元).后来就说不退我押金和房租了,因为当时暖气漏水物业说是人动了排气阀才爆的,所以损失要我承担,我不同意就起诉他.开庭后他提出反诉,要求我赔偿他全部装修和家具费用.法官同意了,他出示的证据是当时物业拍摄的相片和他装修合同,家具收据.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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