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0-07-07 15:57:31
问题描述:
5月11日由于一辆电动三轮刮了A(电动自行车)的车把,致A向右偏斜;此时B(自行车)的前轮接触到B的后轮。B失控车倒人落地受伤,经诊断为骶尾软组织损伤,A仅仅是小腿被车蹬子刮破了小伤,A未及时追三轮车却急忙扶起B,并花钱叫车治病......由此,麻烦来了:为其花了1000多元检查治疗费、要求照C.T(被院方婉言拒绝)、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余下的治疗费等等。A断然拒绝,自认为本人也是受害者,只不过是实施了正常人的传统良知本能的行为,不必你感激,但是也不能接受如此无礼要求啊,何况交通队在责任认定中也没有判定是谁的责任啊,(意思是叫双方商量解决)。A自认为充其量不过是各疗各伤。为此我想问问A的想法做法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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