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以妻子名义贷款
更新时间:2010-11-23 16:17:35
问题描述:
丈夫生前以妻子的名义贷款用于经商,但其妻子却不知情,丈夫后来触犯刑事责任生故,其名下的房产以被收回,但仍未偿还清债务。其妻子与女儿未曾继承到任何丈夫的遗产,丈夫死后信用社起诉过妻子,但妻子无力偿还出门打工,之后信用社没有找过妻子,债权至今为止已有十来年的关系。现因土地开发补偿,信用社又私下找妻子谈债权关系,但未起诉妻子。请问这种债权关系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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