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方面咨询
更新时间:2010-07-06 12:40:1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09届毕业生,毕业后在常州一家国企上班,我学的营销专业,进公司劳动合同定岗是营销员岗位,后来被公司调到上海做计调工作。并自己多次向公司领导提出自己不适合做这个岗位,现要离职,但因计调使用的备用金和公司内部账目核对差额达9300元钱,公司并无明确谁是负责备用金看管人,现在已经无明细开支账目,且上海计调包含自己先后已有三人,同时使用过此备用金。营销员,上海有三个。现在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已经扣押五月的补贴金,六月工资和补贴金共计8000多。并明确由我独立承担此责任,赔偿欠缺的9300元。自己觉得很憋屈,不知道该怎么办。请给出专业意见,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