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与他人合作(我拥有20%的股份),合作协议规定满2年可转让股份
更新时间:2010-07-06 14:59:02
问题描述:
在2010年1月超过2年多合作期,由于多种原因我选择退股,我必须承诺不干相同的行业,才能拿回转让股份的钱,因此我写了不与他人合伙干相同业务。现在我同学请我到他的公司工作,业务都相同,我负责的说,无论产品外观,线路或者软件全部由我同学及他的同事开发,决没有剽窃我们原合作公司技术,不知我如果到同学的公司干,不知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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