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窃电60万元,法人能缓刑吗?
更新时间:2010-07-05 19:29:23
问题描述:
2009年8月公司法人经供电所抄表员介绍电表装节能器能节约电量30%,节省出的部分一半现金给他.后来一直操作至10年6月,供电部门到厂检查确认单位窃电后报案法人取保候审。供电部门告知窃电为每月50%=本金60多万元罚金三倍共计300万元不到,法人申辩窃电最多只有30%。供电部门不予理睬,为了让供电部门及时送电只能签署处罚协议书。现已移交法院审理,法人有办法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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