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让或出租
更新时间:2010-07-03 15:17:14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12月6日租下一铺面(乙方),双方签订两年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两年的租金。但经营了半年后,店里一直在亏损,我便向原出租人甲方提出想把铺面转让于丙方。由于现在店面出租市场价高于原价,乙方自愿提出,将转让后高于原两年租金的金额全部给甲方。但甲方却要求乙方让丙方直接把租金交予甲方,并告知乙方,转让后只把原两年租金扣除乙方使用该铺面期限内租金后退还给乙方,对于乙方的亏损一概不考虑。请问甲方是否有这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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