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02 17:47:31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夫在2009年8月25日因为家庭暴力离婚,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房子,有一个男孩,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定这个孩子归我抚养,他每个月付六百元抚养费。我没有工作,现在我和孩子没有住房,孩子已经三周岁了,他是国家全民职工。在我们离婚的时候他欠我6300元钱,离婚后他屡次找我复婚,每次我都没有任何条件的同意了,因为为了孩子我想和他复婚,但是他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了我,在外边有了别的女人,在这期间我还做过一次流产,他的孩子,现在我的问题就是想起诉他要回他欠我的6300元钱,并想让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并且想把孩子的抚养费增加到800,不知道可不可以起诉,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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