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交接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02 14:40:01
问题描述:
我因找到新的工作,向原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和我签订协议,因未提前30日通知公司,扣除30日工资并停缴社保,由公司约定时间进行交接工作(但未约定具体时间),我本人签字确认。可是,真正进行交接工作的时候,公司突然翻脸,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要求,明明东西都给他们了,就不签字确认,还不断增加交接的项目,造成永远无法交接清楚,还提出不合理要求,我去交接工作,不支付工资,还老强调是我交接不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我本人很配合工作,他们故意刁难我,太欺负人了。我说,交接工作不能没有期限,你们这样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他们说,交接不清就不给我转移保险关系,强迫我进行交接,我认为他们这种做法严重违背公平原则,我很气愤。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们签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效,他们这样做,法律是否允许。如果有必要的话,我想聘请律师,帮我解决这件事,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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