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怎样界定
更新时间:2010-07-05 00:18:07
问题描述: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请问在交通事故中,我方摩托车与对方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我方乘车人头部、身体受重创,术后两个多星期仍处于危险期,半个多月医疗费用已多达7万多元,在交强险中应按何标准如何进行理赔? (有说法为:1死亡伤残赔偿限110000赔偿对象为死亡,重伤只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2赔偿总金额为122000元,如医疗费用超过122000,由强险支付,超出部分按各自责任分成支付.3在赔偿总金额为122000元内按各自责任分成支付,如对方负三成责任,即按实际费用的三成支付我方)何种说法正确?该如何进行理赔?还能附带追讨其它如误工、护理、精神伤害等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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