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因赌博,于2007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婚后房产抵押给银行,后又将该房产抵押给中介,其后又向高利贷借钱,于2008年9月被我发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出售抵债,并于同年11月办理离婚手
更新时间:2010-07-02 15:24:51
问题描述:
我丈夫因赌博,于2007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婚后房产抵押给银行,后又将该房产抵押给中介,其后又向高利贷借钱,于2008年9月被我发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出售抵债,并于同年11月办理离婚手续,婚生女归我抚养,离婚后,他因未还清高利等债务,为躲债,失去联系,至今未联系上他,也未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现在高利贷人又找上门来,说要起诉他,并于第二天收到一封法院来的挂号信,被我以该房没有此人为由退回,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请帮我分析一下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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