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财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0-07-02 12:12:21
问题描述:
原单位为了工作需要对我及单位同志进行培训。我和原单位3月份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同系单位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关系,我又去培训了一次,考取了上岗资格证书。
因为原单位欠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去原单位索要,结果原单位领导说我后考取的证书无效,应以原来的证书为主。我要想要原来的证书必须给他们当初的培训费和培训时的住宿费用及伙食费。而且每年证书都要年检,加在一起大概要3000元左右。我想知道他们管我要这比钱对吗?如果我不要原单位的证书用我新考取的证书,想原单位把拖欠我的工资钱付给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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