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携款潜逃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7-05 09:27:30
问题描述:
甲方将工程中的某一分项工作承包给乙方(包工头),双方以包清工的形式签订了承包协议,自负赢亏。
乙方承包工作总工资数约为54万,平时累计支付乙方工资额约为30万元。因工作未全部完成,又不能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春节前双方结算同意,工资款余额为16万元,甲方在付款的同时,还通知乙方所有职工可以领取工资款。
但乙方将工资款领取后,以工资不够发放为理由,没有发给职工。第二天,职工到甲方讨要工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本人到项目部,当着全体职工的面要求乙方支付工资给职工。而乙方以同样的理由,不愿意给每个职工支付全额工资,所以职工当时又没有领到工资。
随后,职工到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访,要求得到工资。主管领导将当事的三方召集到一起,了解事情的情况,要求乙方将领取的16万元付给职工,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额工资给职工。同样的情况,乙方又拖延,到第四天晚上乙方携款潜逃,去其原籍也没有查到他,并且过年也没有回家。
乙方离开工地后的第二天,甲方及职工一起到派出所报案,因案件的数额太小,不能立案解决此事,拖延至今尚无定论。
期待各位回复,当事各方应该怎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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