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辞退补偿
更新时间:2010-06-30 22:24:49
问题描述:
2009年11月7日起上班,公司规定试用期3个月,第一个月按800月计算,扣除了7号以前的工资,第二月和第三个月都是900,试用期满工资为1000,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买任何一项保险.直到2010年6月29日,电话通知我30日上满就不用上班了,在这8个月期间,我没有违反任何严重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原因还有就是公司现状不太好,我的工作太轻松,可以不用要。也没有提前15天通知我辞退,请问这个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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