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考虑到工厂。还是把这个寄去的巴西给总公司去测试。如果样品还不到,知道并不是我们遇受这样的事
更新时间:2010-07-02 11:27:05
问题描述:
我们是巴西在中国广州的一个采购部,2009年9月19与位于杭州公司鉴定了一份PI,产品是一款金属汽缸垫,因为工厂没有这款产品,所以得要开模,经过协商 ,我们同意支付18000元的模具费,先付一半,另一半等收到工厂开模后做出的样品,与我们提供的样品一样后,结清另一半模具费。可是样品做出来厚度与我们的样品有很大区别。。。可是考虑到工厂。。。还是把这个寄去的巴西给总公司去测试。。。中间花了一些时间。。最后巴西告诉我们,工厂做过来的样品不行。。。所以就要求工厂重样做样品。。但这个工厂却反口说要先付清另一半样品费后才能再做样品。没有办法。只好按工厂的,所以我们又鉴了一份合同。。上面写了交货期为收到货款的15天,如果样品还不到,工厂需要 退还模具费及30%的违约金。可是现在过去一个月了,每次打电话过去,他们总是找借口。还有一次居然挂断电话。。
鉴合同时。我们是香港注册的公司来鉴的。合同上未写如果发生纠纷在哪处理的字句
通过与他们业务员,知道并不是我们遇受这样的事,业务员手上的其他客户也是这样的最遭遇。
这样的工厂可恨,可是我们也无奈。。请你帮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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