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与产权人的变更
更新时间:2010-06-30 11:40:05
问题描述:
户主与产权人(房产证上只有产权人A先生的名字)为同一人A先生, A先生由于年纪大病故,在病故前未留遗嘱,也未做户主和产权的变更。
A先生过世前住的房子是90年代动迁房,近55M2,是根据当时房子面积,当时户口和大孙子的独身子女6M2政策分的。A先生的妻子在世,有五个子女。妻子的户口在A先生过世前牵入第三个子女的户口中,原户口里现只剩下大孙子户口。但是在A先生过世前三年开始A先生夫妇与大儿子三口之家一起生活,大儿子是知青,由于下放在放射性地区享受提前退休政策,已退休但户口无法进上海,一直是上海的临时居住。今年有政策可以提前申报户口,但是遇到户主与产权人过世,家中未办理过户和产权变更,A先生的妻子想做户主和产权人,但是不愿承担过户等造成的费用。也不愿意现在指定某一位子女做户主和产权人,其他子女也未表示放弃继承。使得大儿子无法办理户口入上海的操作。
请问1.如何才可以最妥当的最快的办理落户操作。2.在无遗嘱的情况下,该产权房怎么继承分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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