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管、法院驳回起诉,我的合同纠纷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更新时间:2010-06-29 19:19:43
问题描述:
2008年底,我委托某中介公司包销房屋,并指定田某作为我的代理人
全权代我处理(办理过公证)。包销合同签定后我发现该中介公司有
合同诈骗嫌疑撤消了公证。但在我撤消公证前该公司负责人已经指使
田某以大大低于包销价的价格和金某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管局备
案(该合同规定买家金某应向我付款),致使我的房产无法另行买卖。
所幸我撤消了公证,房屋产权还在我名下。后该中介负责人被判刑,
法院判该公司负责人以明显低价出卖或者试图出卖(认定属于诈骗未
遂)的合同无效,买家属于非善意购买,相关房产一律发还原房东。
但本案在立案之初,公安以我房产未被过户,未把我列我受害人。我
在刑事判决前把买家告上法庭,以其根本违约未向我支付款项要求法
院确认我解除合同有效(之前我向其发过督促函、解除合同函),但法
院最后裁定本案涉嫌犯罪驳回起诉,我不服上诉,中院维持原裁定。
致使我的合同纠纷无法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
背景:由于买家金某认为他被罪犯骗了钱,所以死活不肯解除合同,但
他也没有向我提出反诉,只是不同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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