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物业公司的律师函
更新时间:2010-06-29 14:50:05
问题描述:
我们从07年4.1开始未付物业费,现共计2439.25
今天收到律师函,说是根据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除交清欠款外需缴纳3838.43元滞纳金
我是不知道那合同上是怎样计算的
因为当时与门卫发生了多次争执,在情况日益恶劣的情况下我们开始不缴纳物业费
并且从那时开始就没有让他们提供任何服务
门铃坏了就坏了,马桶塞了也自己通
上次碰到原来的那个保安(现已辞职),说当时我们门铃坏掉也是物业搞的鬼
这个就姑且不论真实与否
如果我们应诉,会有怎样的后果?
这个钱可以不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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