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有责任或有义务抚养吗?有义务为女方考虑吗?如果我不想打掉,男方有责任给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0-06-28 11:27:01
问题描述:
我们是自由在网上认识,然后恋爱的,恋爱两年了,2月28日的时候,我发现我怀孕了,可男方同意把这孩子生下来而且打算跟我结婚,可6月24号,男方说我们不适合在一起,要跟我分开,但我肚子已经四个月了,当时我一时气愤就说如果要分开就给我钱把孩子打掉,后来他只给了我3000块,可我去到医院,医生说不能帮我做,因为孩子已经成型了,可以分辨出男女,说要打什么证明,可我又没结婚,我很无助,我想如果这孩子没打掉之前,男方有义务照顾我吗?或孩子生下来以后即使我没跟他结婚他有义务给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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