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与非法用工
更新时间:2010-06-27 09:40:22
问题描述:
一。已注销了营业执照的单位员工发生伤亡,应怎么申请赔偿?按什么赔偿?
二。工商局所出具(打印的)资料:“集体经营(无法人)”,意味着什么?单位的主体资格还存在吗?单位有没有用人资格?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一定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吗?认定不了怎么办?
四。已注销了营业执照,是不是就是非法用工?
五。按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一定要先认定工伤吗?
六。如劳动局不予以认定工伤,说是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应怎么办?
以上问题,请求各位专家律师,给予回答、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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