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商业罪吗
更新时间:2010-06-27 06:19:44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化工公司上班两年,最后由于其它原因辞职了,在上班期间我做过公司两笔生意,一笔是离开公司前接的单,离职第二天送的货,后来离开公司后,伙同他人做了公司的生意,,后来公老板找到我。第一次带了八个人威胁我不许做他生意并拿走我的手机,第二次他自己带人过来跟我签订协议,说给我一万五千元,让我不再做他生意什么的,当时付款五千。按约定6月1号付10000,5月31号晚上他带几个人来,并拿刀恐吓我,不给那一万还要求我把做生意的一笔欠款和货给他,现在他拿着我生意上的欠条,不履行协议还要告我,请问我犯了罪吗?打官司的话我有几分胜的把握,如果真的犯了商业罪,他公司损失了三万多。我要负哪些责任,够判刑吗?但是我在公司两年多并没有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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