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租赁骗子!
更新时间:2010-06-25 14:33:14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18日,本人同房东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月租550元,12月25日合同生效。但签订合同之后刘一直要求支付押金550元,这一项合同并没有列明。我方一直不予认可押金,不愿支付押金。而后我方向刘支付了一年的房屋租金。共计6600元。但到了12月25日合同生效之日,刘以不交押金为由,不让我方搬入房内。在他的阻挡之下,我方一直未住进房内。随后找其要求他,要么我方住进房内,要么双方解除合同。但他态度强硬不交押金坚决不让我住进房内。在此之下,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现在问其欲要回所交之房租,其一直找借口拖延不给。一拖就是半年多。现在其电话一直打不通,也找不到人。现在我想咨询如果走法律这条路,要回所有房租的机率有多大?最少可以拿回多少多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