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公司不准我走,说是根据公司规定,到一个月的时候你才能走
更新时间:2010-06-24 16:40: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叫姓陈,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10月份在南昌某食品代理公司工作至今(6月24日),没有签任何协议或合同,发工资发的是现金,且没有工资条,只有一个工资袋,上面有我的每个月工资金额,就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在袋子上签个名字。今天向领导提出辞职,说我因为个人原因,只能做到6月30日,在网上发了封辞呈给他,他回复“你的信已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精神,必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在没有找到人接手,不可能在一个星期内作为答复,离职。并且要通过总经理批准。请你安心工作,在7月24日之前,公司未作答复,你可以正常离职。”听他这句话的意思,如果我要在6月底前辞职的话,很可能拿不到这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真想这么做,我想请问,公司因我本人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而想扣发我一个月的工资的话,这种做法应该不对吧?那我到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还能领到一整个月的工资吗?如果确实给公司造成影响,他要让我赔偿的话,我应该赔吗?赔多少?我应该怎么跟公司沟通这个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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