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继续抚养女儿吗?
更新时间:2010-06-24 22:22:25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1月协议离婚,当时协议是两个女儿(双胞胎)是由我抚养对方每月出1000元的抚养费,一直支付到两个女儿成年为止。现在我要再婚了,他认为我没资格再带女儿又或者把两个女儿一人一个分了。我女儿现在已经13岁了,这13年来一直都是由我一个人一手带的我不忍心把她们分开。他在好几年前就因为赌博欠下巨款至今还一直躲账在外不能回家(这也是我跟他离婚的原因),如果把女儿给他带他也只能委托他家人,他自己根本没办法跟女儿生活在一起。像这种情况他有权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吗?我的再婚对象没有子女很想我能把女儿带过去跟我们共同生活,所以我想继续拥有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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