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他项权证能证明我对该商品房有所有权吗?
更新时间:2010-06-22 22:06:36
问题描述:
我是2003年买的预售商品房,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交了契税,他项权证在银行抵押,2007年已交付,开发商至今未给我办理房产证.
可是在2008年开发商瞒着我,将我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开发商当时也未办房产证给第三人,于是第三人就起诉开发商,一审法院将该房判给了第三人(法院没通知我出庭).第三人凭一审法院判决办理了房产证.当我知此事后, 上诉期己过,于是请上级法院再审,上级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请问:我的他项权证能证明我对该商品房拥有所有权吗?能提供法律依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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