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返还原物诉讼方面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22 13:38:33
问题描述:
问题一:我最近有一个诉讼,上诉人A,我是被告.上诉人的证人B和C是夫妻,其中B作为证人并旁听,C是A的姐姐并作为A的代理人.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证词是否有效?
问题二:诉讼牵涉财产,因拆迁时发现我和B共有的产权房门锁被撬,因此转移了房中剩余物品,并事后书面通知B取走.但B此后才告知房中物品系A所有,并要求赔偿.法官要求我举证.因拆迁时动迁公司派人同往,如动迁公司出具证明证明我取走物品前已被盗的话,我是否还要进行举证或者赔偿?
第三:诉讼标的是A租赁房屋后放入和A委托BC保管放入在诉讼上有何区别?我们在清点物品时发现房内物品中有A的,也有BC的,我的,还有一些应该是属于其他人的.我担心A主张的标的并不完全是其本人的,但是目前我无法举证.是否应该由A或者BC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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