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离婚
更新时间:2010-06-21 11:07:24
问题描述:
结婚37年之久,和他性格始终不合,我们的婚姻一直以孩子为支撑吵吵闹闹勉强坚持到今。现在一双儿女都成家,本以为我和他总算能相伴到老。但是他对我的态度实在让我无法忍受,比如说开口闭口说我十三点、拎不请等话来践踏我的自尊心,特别是在我父母的面前更是变本加厉。今天还因为一些误会打了我,我实在无法和他生活下去了。
因为我是50年代的人,当时是没有结婚证的,只有当时的媒婆和双方家长为证,与他从我23岁到60岁生活在一起,生有一儿一女。中间总是为大大小小的很多事情而争吵甚至打架。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口头上说说要离婚,可最终还是没有离成功。
今天我下定了决心离这个婚,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这样的情况如何办离婚,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他目前有2间乡下的门面房,没有产证,是二手房,售房合同他藏起来了。当时买的时候他都没有和我商量过。现在我和他住的房子是两层楼自家盖的,因为孩子们都各自买房和出嫁了,所以有一部分房间被他出租出去了,我从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的房租。如果离婚,我能争取到些什么?做最坏的打算,因为我先提出离婚的,其他我都不要,只要现在住的老房子给我养老,这样的要求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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