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动手打我怎么还是我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0-06-21 10:49:05
问题描述:
5.25日下午,一个陌生人来收有线电视收视费,由于不是以前的人所以没给他,过了一会有线节目信号就被停了,本以为是维修了就没管,过会咨询邻居,邻居家有信号我就出去看了下,发现线被人减断了,有线的收视费已经交纳..于是就去咨询我们街道收收视费的,然后就说被人减了,我和我爸出去找到了他,跟他理论,他动手打了我爸,我上去拉,就跟他起了冲突,说我家私拉乱撤,必须给减了.结果打起来了,他报警了,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笔录里说我殴打他人——十分不解),然后就回家了,过了几天派出所传去说他去做了法医鉴定.轻伤,要我负刑事责任..过了几天又说调解..都同意了,结果他的工作单位领导出面非不算完,去找当事人调解,当事人就说他领导不让.非要我跟我爸负刑事责任.现在托人打听到,前提他们领导是传媒公司主管,是副县级领导,所以想咨询下我们该怎么办..他伤的比我们重就是我们的责任吗?他要跟我们说一下,不先动手事情也不会发生.十分不解,盼律师尽快帮我们一下!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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