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婚,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0-06-20 15:41:30
问题描述:
朋友夫妇七年前,做生意借了我20万元,当时女的写的欠条。他们的生意不顺利,我跟他们夫妇俩关系不错,一直也没怎么要账。
三年前,男的突发脑血栓,抢救过来了,没有性命危险,但明显感觉到智力体力跟常人有区别,后来我又陆续借给他们4万余元,欠条是他们手下员工以他们门市的名义写的。我想他们生意好转后可能就把钱还我了。
可是,我这两天从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听说,女的两个月前查出患了乳腺癌,现在正在化疗。这个朋友的消息是可靠的。说女方提出要离婚,他们正要办理离婚手续。我们的猜测是:可能她想分财产,逃避债务。我就假装不知道详情去问他们什么时候能还钱,男的不提他们要离婚的事情,说了些客套话。
我想请问律师您,
1、他们要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了,我的20万和4万的欠款找哪方要?
2、我听说欠条有诉讼时效的问题,我的两个欠条有法律效力吧?
3、说实话,我知道他们挺难的,他们要是把门市买了能还了我的钱,但朋友一场,我不想逼他们,眼下他们两个说不定哪天就会去世,如果他们离婚后都去世了我的钱该给谁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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