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说明出现事故归谁负责。询问丙方所需材料,一般包括那些赔偿?
更新时间:2010-06-20 18:37:22
问题描述:
甲方:村领导
乙方:危房改造对象
丙方:建筑师(共四人,丙为主要负责人)
丁方:为乙方介绍建筑师的人
乙方被村领导和乡政府评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由村领导和乡政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由村领导带头促使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房的建设。乙方很高兴,准备自己凑点钱把房屋建成两层。
乙方憨厚老实,很多事情都不懂做,加上自己又繁忙,于是出于帮忙,丁方为乙方寻找建筑师。在丁方的介绍下,丙方到乙方新建房出看了一下,并和乙方定下为其建房这件事,但双方并未签下合同,也没有说明出现事故归谁负责。只是说明乙方负责拿出建造房屋所需材料,丙方完全负责房屋的建设并自己拿出构建一楼板面的支架和铺板。
在建筑过程中,还是出帮忙,丁方经常和丙方交流,询问丙方所需材料,并帮乙方购买材料。
一楼主墙已砌好,丙方开始铺板准备构建一楼板面。铺板结束后,丙坐到铺板边缘的围板上休息,围板根本不能支撑一个人,所以丙从楼板上摔了下来,造成颈椎骨裂并入院治疗。
请问这一事故在上述四方中那几方应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牵涉经济赔偿,一般包括那些赔偿?各方的赔偿比例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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