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承租人提前解約要求退還押金懇請建議解決方向謝謝
更新时间:2010-06-20 10:29:13
问题描述:
10/03月承租每月2800元,簽訂一年期合同與支付三月租金一月押金,6/14因個人工作異動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以良好心態與房東協商退租,房東提出委託至網上轉租訊息,如三個月租金期滿時,轉租他人,即退押金並解除合同,或租期延至七月底,對此房東如此良善,立即於網站刊登轉租
6/19日晚間接獲房東來電,要求如需繼續居住需於兩日內將租金補齊,否則請立即搬離,並要求將其所支付一年期的寬帶費用1500餘元由本人承擔,且扣押金一個月,房東態度急轉直下,並口出惡言.....
1.是否可按兩造所簽合同條款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條款約定室內設備損壞時,當承租方通知房東後七日內,如房東拖延並無意維修,累積超過半個月,即有解除合同權力.
此房供暖設備於本人入住即發現暖氣片損壞並已通知房東維修,一周後在次聯繫房東,房東表示還未聯繫上廠商...至今已兩個多月.
2.6/19房東表示兩日內未補齊房租即要求搬離住所,是否可按合同未到期即要求解除合同,視為出租方違約?
3.如上述兩點成立是否可要求房東賠償違約金與退還全額押金.
4.寬帶費用是否出租人有權要求由承租方負擔?
5.如要提起訴訟,其流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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