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0-06-19 23:02:57
问题描述:
以前我们的住房,是我丈夫他妈单位增分的一个号头,为了分这间住房,还催我们早点办结婚证,用结婚证才分了一间一室一厨的住房,房子分下来就写在我丈夫的单位,户主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算是他妈赠送的。
后来我丈夫在单位出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在丈夫的要求下,单位重新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以前的一室一厨的住房,单位就收回了,请问,这种方式是不是叫调换呢?如果我提出离婚,这套住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平均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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