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资不抵债无钱交税务局罚款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6-19 20:33:34
问题描述:
去年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8万多,被公安局经侦科立案侦察,为此法人代表被拒留一星期,随后取保候审。(增值税及附加税已及时补交税务局)。今年刚结案,法人代表被判一年缓一年,并交罚款(法人因怕被抓进去已经借款上交)。但税务稽查局还要公司补交所得税及滞纳金,和0.5倍罚款。(实际上公司帐面几年都是亏损的,如果弥补往年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的,但税务局的人说只能弥补当年亏损,所以要所得税)
问题是公司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早已资不抵债,公司也早已不再经营,设备也早已被供应商拿去抵债,只等注销。法院的罚款是法人个人借款上交的,现在税务局的罚款及税款已无钱再交,税务局的人让公司法人去借钱上交,但哪里还借得到钱?请问这部分税款和罚款不交可以吗?会不会牵扯到法人个人财产?另外公司可以注销吗?
注:公司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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