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18 17:36:21
问题描述:
本人工作在县文工团5月31日晚间有演出任务,演出开始后本人在舞台上调试灯光时,有群治安民警问是干什么本人回答是干活的工作人员,接着有个民警开始骂人,本人与其争辩几句他问道你有工作人员证吗,本人说单位没法证,(本人从头到尾没有说脏话)此时本人继续调试灯光忽然被一个民警从舞台上给抛空扔到台下,接着治安民警连打带拖的强行把人塞上警车后座的小空里三四个民警踩踏再其身上,单位领导及县领导此时看见上前说情并证明本人是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仍不放人,僵持了二十几分钟后见演出不能正常进行这才放人。接着单位领导开车把我送到医院就诊,第二天我的家人去公安局报了警,不过一直没有问笔录。后期经过单位与个人关系出面首先动手的民警的父亲给拿了一些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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