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错用哺乳期禁用药。
更新时间:2010-06-18 16:12:14
问题描述:
2008年入院生小孩,护士给我挂吊针,吊瓶上写的不是我的名字,我当时提出疑问,结果护士说是医生说的有个病人走了,那药不用了就给我用。在得到两个护士的确认后我也就放心了,尽管医院护士三查七对工作没做到位,把写了别人的名字的药给我用,但是我还是宽容的对待了这件事。但是在我心里留有阴影,我现在得知那药是哺乳期禁用(替硝唑和甲硝唑)。所以咨询不少医生,医生都说哺乳期禁用的药都是有争议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使用,即使要使用也得跟病人讲清楚,需要暂停哺乳,现我联系该医院,医生确认的结果是:其中一瓶药是用来清洗用的,只给我打了一瓶。而且当时好像跟我讲了吧。这样的话说的多么不负责任,医生护士没有任何人讲要暂停哺乳。还说给我用药的原因是因为我羊水混浊,更是胡说八道。我剖腹产前做B超没有说是羊水混浊,手术后也说一切都好。术后第二天发烧医生也说是正常现象。后来就退烧了。我术后也是常规用药,为什么临近要出院时还给我加药。我伤口愈合各方面都好。医生现在的态度让人很气愤。两瓶药水都是给我静脉滴注。为什么只说一瓶。请问我可以投诉吗?结果会是什么样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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