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农村股份固化后才死亡先人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先人的养老保险费
更新时间:2010-06-09 21:47:03
问题描述:
2006年1月1日,区实行农村股份固化制,我婆婆是2006年4月份去世的。时至今日继承人仍然享有村的分红。但于2009年11月份,村又推行满45岁以上实行养老保险,从村的总收入拿用425万。即满45岁后的一次补助每人10800元,即使是没有购买农村养老保险只要你是有股份的村民,如果死亡即时可以领取10800元。固化后死亡的全部加起来有22人。村委会说继承人是不享有先人的养老保险因为他们已经死亡了。我们分析过肯定是会有。假如村委会不拿用425万去购买养老保险的,用于分红,继承人肯定可以领到10800元的。我想问,现在村委会坚持不给予继承人一次领取这10800元,我们应怎样讨回?请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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