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的复复杂杂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09 18:25:18
问题描述:
1。婚后,夫妻双方首付按揭购买一套房屋。房本是男方的名字,但是因为是婚后贷款,所以银行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签字。
2。离婚时协议写好房屋归男方所有,贷款由男方还。没有别的附加条件。
3。离婚证书办完。
4。一星期后,男方说无法还贷款,经协商想把房子过户给女方,女方把房子首付的钱都给男方,并且以后贷款也由女方还。
请问:
1。离婚协议是否还能更改,如果不能更改的话,男方把房子过户给女方需要多少税?原价买,原价卖,还有营业税么?(房子刚买了半年)
2。女方因买此房屋时已经在银行有了共同借款人签字,是不是身上就已经有了贷款纪录了?男方把房子过户给女方后,女方是不是得按1.1倍的利率还贷款了?可是就算这样办了,女方贷款纪录里前后都是这一个房屋。。
总的来说,就是问怎么样房子过户给女方,女方还能继续用着以前7折利率的方式还贷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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