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受伤者耍无赖
更新时间:2010-06-07 17:39:19
问题描述:
在5月21日早上9点25分,我驾驶一辆福田牌皮卡车,在由金城江至老河池方向行驶。在进老河池交警队门口的时候,由于我从坡下行驶至坡上,速度稍快,视线不好,到了坡上,忽然看到受害者推着自行车占着我的车道,于是我打了两声喇叭,但是来不及了,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我行驶至左车道,但对方依然向左车道的方向行走,结果被我的皮卡右部撞到。当时有交警在场看着整个过程,并立案处理。当时第一时间送伤者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一切正常,并私下达成协议,赔付1500人民币,且立下协议:此事经过私下赔偿后与我无关。当时去医院检查的时候,问及骨科和急诊科数名医生,医生给的意见是不用住院观察,开了些药物,外敷内服。但是事后受伤者仍然坚持住院,不接受交警协调,同时还叫我继续支付住院费用。事情到今为止,交警的判定书也没下。像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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