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合同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0-06-06 11:26:3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外企员工,1996年2月入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去年来了一位新上司,工作上合作不愉快。于是现在公司领导以上一套JDE系统为名,说部门要调整架构,我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只负责部分原来工作。我的工作能力在公司中得到大家认可。我不想接受工作调整。想询问:1.我是否可以不接受工作调整,如果这样,会带来什么后果?2. 如果和公司协商终止合同,怎样做能拿到多的赔偿?需要什么样的资料/证明,有利于我的要求?我迫切需要您的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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