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后死亡产生养老保险补助款是否有享受权
更新时间:2010-06-04 14:33:25
问题描述:
我的婆婆是于2006年4月死亡的,农村推行实施固化制是2006年1月1号实行,而且婆婆有股权证.现在每年分红也有她的份,但于2009年11月份村又实行购买养老保险(45岁以上),从村经济合作社提现425万购买,即是按照股权来分的就是每人有10800元的,我想问,我婆婆是否能享受这10800元的权利.但村委会说是没有的,如果是没有,即是违反了固化的制度,制度是死不减生不增的.我想了解下,是否真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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