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0-06-04 14:59:07
问题描述:
【案情摘要】 李一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2间房。其女李二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三,用自己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三前妻早丧,遗子李A;后妻任*,生子李B。李A是复员军人,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生女李C。李一的次子李四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D另嫁。李一有一友宋一曾帮助过李一,李一想赠与宋一一笔钱,但其未接受。
李一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给宋一的儿子宋二。今年初,李一、李三、李A3人出海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二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李一推一子女,要求继承李一的房屋12间;任*认为,李二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一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B继承;另外她还认为,李A也系其子,他亦有权继承李A房产。何*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C均请求分割遗产,李D也要求继承遗产。宋二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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