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形事案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0-06-01 09:00:0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晚上开车的时候,被来路不明的6个男子从车上拖下打伤致残,报了警,报了工伤,社会保障局发下来一张《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要我公司在2个月前将公安派出所案件结案情况提交我局。而公司就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传达给我还叫我签字盖手印,说我这是形事案,给了我2个月的时间,要我去拿公安派出所案件结案情况,如逾期未履行举征责任,一切责任后果由我自负。我去派出所说:公司要我拿案件结案情况,派出所民警说:案件都没有破那里来的结案情况,我说:我只有2个月时间过了2个月公司就不管我这件事情了,说一切责任后果由我自负。民警说:没有破案哪里来结案情况叫我去社会保障局问清楚。我去社会保障局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没有拿到派出所案件结案情况,他的资料不全也没有办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我说:如果派出所这个案没有在这2个月破或者需要更长的时间,那我不是报不到工伤了,工作人员说:那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请问一下律师我这样的案子要怎么样才可以报到工伤 ,出租车司机的安全保障在哪里?公司买的保险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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