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过了,可是也没有对我们村有什么说法.和这十多亩己征用过的地以外,土地管理法里不是有一条说明征用建设用地闲置二年以上的交还集体管理由村民耕种吗
更新时间:2010-05-30 16:59:25
问题描述:
在我们村有一块有十多亩耕地,是某机构十年前已征用,但指建设了一办公楼也用不到一亩地,剩余的地也一直是村民耕种着到现在,十多年过了,直至这段时间某机构说要在这块耕地建一个公园,可是也没有对我们村有什么说法.和这十多亩己征用过的地以外,还有一.二亩是本村的耕地,就是2010年5月26日他们搞了一幅公园平面设计图立在这地旁公示着,还写着叫村民到5月30日前自行清除农作物,还有临搭物,迁坟之类这样,请问这样合法吗?还有就是已征用的十多亩耕地已闲置了十多年,土地管理法里不是有一条说明征用建设用地闲置二年以上的交还集体管理由村民耕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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