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产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0-05-24 11:35:25
问题描述:
爷爷奶奶原有一间公房,另有一间私房。公房里共有两个叔叔,一个婶婶和一个哥哥包括两位老人的户口。2007年该地块动迁,共分得房屋三套,分别两套期房二室一厅(分别由两位叔叔得到),一套现房一室一厅(当初商量给我父亲),并与房产商签的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被拆迁人小叔叔和奶奶的名字,另一份合同上被拆迁人为爷爷,父亲,我和大叔叔的名字,主要是两室一厅和一室一厅。现房装修后,由两位老人居住至今。2009年12月,爷爷因病去世。但由于还没有做房产证,引起纠纷,要求我父亲支付房款,被拒。现在两位叔叔以为维护奶奶的合法利益为名上告,要求析产。
1.诉讼状中,我和父亲的出生年月有错,是否可以要求法院驳回
2.我父亲是否应该支付一部分房款?奶奶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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