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是否是侵占?
更新时间:2010-05-22 13:42:08
问题描述:
江苏xxxx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本人。本人没有委托陆xx进行任何调解,我也不认识这个法律工作者。
本公司于2009年3月14日在xx日报中缝登报挂失公章。
登报挂失的情况下,在同年2009年的4月20日在江苏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本公司登报遗失的公章,将江苏xxxx有限公司的土地调解到丁xx的名下,本公司已经于2009年7月6日将信用社收产企业正式过户到我公司名下。
这个法律工作者在没有我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将江苏xxxx公司的资产(厂房)第一次转到丁xx的名下,第二次还是没有江苏xx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情况下将公司资产(土地)调解到丁xx的名下。依然违法使用了遗失公章办理的公司的委托代理。丁xx是公司的委派董事,他们可以是侵占起诉吗?怎样让公安机关受理!调解书是不是一定要先推翻,公安机关才可以受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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